一、学院的信息发布与管理应严格遵守《咸阳师范学院校园网管理条例》。
二、各子站、部门栏目的管理人员须经专门的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
三、各部门的信息数据须经主管领导审查、签字后,方可在校园网上发布,并及时更新内容。
四、开放机房的管理人员应随时对机房进行巡查,一旦发现有害信息应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报告学院保卫部和网管中心,再由学院上报给市公安局。
五、凡自行建有交互式网页(如BBS、论坛、留言薄等)部门的网页维护人员应对网页随时进行监控,承担相关责任。
六、凡校园网内网站的建立和发布须经党委宣传部的批准和审核。
咸阳师范学院网络管理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