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咸阳师范学院网络管理中心乙方:
地址:咸阳师范学院图书馆一楼北侧地址: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咸阳师范学院用户入网事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1.甲方提供经咸阳师范学院网络中心连通到全院的宽带上网接入线路。
2.乙方上网地点应在咸阳师范学院院内,并且配备已经连通校园网的上网用机。
3.乙方(个人用户)同意甲方提出的按流量收费方式并同意如下的收费标准(包括国际出口):按实际出口流量收取费用2元/1G。
4.甲乙双方同意如下的上网管理办法:
(1)甲方对乙方上网用机进行IP地址与MAC地址绑定,以防止他人侵犯乙方的合法上网权利。
(2)乙方上网用机不得有意或无意地架设成任何形式的代理服务器,如有违反,将按如下条款处理:
1)第一次违反本条款,将停止乙方使用宽带网上网三天。
2)第二次违反本条款,将停止乙方使用宽带网上网两周。
3)第三次违反本条款,将终止本协议,并不对乙方办理乙方未使用完的预付款退款手续。
4)乙方因违反本条约而造成的任何损失,甲方不予负责。
5.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咸阳师范学院校园网管理条例》。甲方一旦发现乙方有上述违规行为,则有权取消其用户资格;同时,乙方要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6.乙方在使用宽带网过程中,如因甲方遇到人为破坏、自然灾害、政府法令迁改线路等不可抗拒的原因或因乙方上网用机的软、硬件故障,操作不当,病毒破坏等原因造成的损失,甲方不予负责。
7.乙方应如实填写附表,以供甲方进行用户管理工作;由乙方填表内容失实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不予负责。
8.甲方不干涉乙方通信自由,不泄露有关乙方使用情况的信息。
9.甲方的有关通知将直接发至用户登陆界面或者发布在信息中心网站,请用户及时收看、查阅。如有疑问,欢迎拨打029-33720861,029-33720722进行咨询。
10.违约责任:对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而造成的任何损失,应由违约方向遭受损失方进行赔偿。
11.如甲乙双方产生本协议中未规定的争议时,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进行解决;如双方无法在产生争议后的60天内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在争议期间,不影响本协议的继续履行。
12.本协议在双方签定协议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用户电脑网络设置: 帐号:密码:
IP地址:218.195.子网掩码:255.255.255.0 网关:218.195.
首选DNS:218.195.80.1 备用DNS:61.134.1.4
甲方:咸阳师范学院信息中心 乙方:
签字日期: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