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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师范学院校园网收费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 发布日期:2017-01-04

为了提高校园网管理水平,促进校园信息化建设,保证校园网的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合理高效的使用网络资源,根据学校有关管理要求,本着“节约有限资源,保障教学科研”的原则,制定本收费办法。

一、收费范围

1)所有接入校园网的教职工。

2)所有接入校园网的办公室和部门。

3)通过公共机房上网的用户按照学校有关公共机房管理规定执行,不在本收费办法之内。

二、收费原则

1)校园网校内资源向全体师生免费开放。

2)校园网外部信息按账号认证,按双向流量计费(上行、下行流量均在计费范围之内)。

3)实行预收费,先交费后使用。

三、计费标准

办公区

家属区

初装费

免收

300/

信息费

免费,每个IP每月限制流量10GB,如超出10GB,超出部分按2/GB由财务处从部门经费划扣。

无月租,按2/GB收取,专任教师每IP每月送10GB流量。

(教师名单由人事处提供)

注:因用户原因产生的异常流量(因账号盗用、他人蹭网、病毒、木马、网络攻击等产生的流量)由用户承担。

四、收费

收费自2017312日起全部采用一卡通缴费,用户可在一卡通圈存机上自助充值缴费,充入的费用仅限于冲抵网络使用费用。上网费用为零时,网络账号将被停止服务,再次充值后方可使用。

五、网费的使用

根据咸阳师范学院〔2008〕第8号院长办公会议精神,所收取的信息费由财务处负责设立独立账户,专款专用。

六、本办法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从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