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提高校园网管理水平,促进校园信息化建设,保证校园网的良性运行和健康发展,合理高效的使用网络资源,根据学校有关管理要求,本着“节约有限资源,保障教学科研”的原则,制定本收费办法。
一、收费范围
(1)所有接入校园网的教职工。
(2)所有接入校园网的办公室和部门。
(3)通过公共机房上网的用户按照学校有关公共机房管理规定执行,不在本收费办法之内。
二、收费原则
(1)校园网校内资源向全体师生免费开放。
(2)校园网外部信息按账号认证,按双向流量计费(上行、下行流量均在计费范围之内)。
(3)实行预收费,先交费后使用。
三、计费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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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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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属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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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装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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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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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元/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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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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免费,每个IP每月限制流量10GB,如超出10GB,超出部分按2元/GB由财务处从部门经费划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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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月租,按2元/GB收取,专任教师每IP每月送10GB流量。
(教师名单由人事处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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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因用户原因产生的异常流量(因账号盗用、他人蹭网、病毒、木马、网络攻击等产生的流量)由用户承担。
四、收费
收费自2017年3月12日起全部采用一卡通缴费,用户可在一卡通圈存机上自助充值缴费,充入的费用仅限于冲抵网络使用费用。上网费用为零时,网络账号将被停止服务,再次充值后方可使用。
五、网费的使用
根据咸阳师范学院〔2008〕第8号院长办公会议精神,所收取的信息费由财务处负责设立独立账户,专款专用。
六、本办法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从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