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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规范学校虚拟化资源的使用管理,保障信息系统稳定运行与数据安全,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各部门、各学院及科研团队申请虚拟机服务器资源的相关事项规定如下。

    学校虚拟化资源面向校内各单位用于教学、科研、管理及公共服务。申请时需明确用途、使用期限、操作系统、资源配置(CPU、内存、存储)以及安全责任人。信息化建设处根据资源池状况及申请用途进行审批,审批通过后分配资源并备案。

   资源使用过程中,责任人须对虚拟机的安全配置、系统补丁、账户密码强度及数据备份负全责。严禁使用已停止技术支持的操作系统联网,严禁将资源用于与申请用途无关的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搭建代理服务、VPN、数字货币挖矿、网络攻击、商业经营或存放违法信息。虚拟机对外提供服务须经信息化建设与数据管理处审核,禁止私自开放高危端口至校外。信息化建设与数据管理处将对资源运行状态进行安全监测,发现异常(如弱口令、漏洞、流量异常)时有权先行阻断网络并通知责任人限期整改。

    对违反规定的系统,视情节轻重给予暂停资源使用、取消申请资格、通报所在单位等处理;造成网络安全事件或数据泄露的,依校纪校规追究责任,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




附件【虚拟服务器申请表.doc